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规范(一) |
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标准 1 总则 为配合《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(system)卫生管理办法》的实施,预防空气传播性疾病在公共场所的传播,保证输送空气的卫生质量,制定本规范。 2 范围 本标准规定(guī dìng)了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(system)的卫生要求和检验方法。 本规范适用于公共场所使用的集中空调通风系统,其它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可参照执行。泰州空气检测是指对空气的组成成分的检测。狭义的空气检测,主要是从应用的角度,重点研究的是室内空气检测。它是指室内指装饰材料、家具等含有的对人体有害的物质,释放到家居、办公环境中造成的装修污染,来检测空气质量。泰州甲醛检测是指通过特定的方法或仪器,对空气、水、食品、衣物等含有的甲醛做定量检测。 3 术语与定义 3.1 空气净化消毒装置 筛除集中空调通风系统送风中颗粒物、气态感染物和微生物的装置。 3.2 净化效率 净化装置入口、出口空气污染物浓度之差与入口空气污染物浓度比值的百分数。 3.3飘尘 能够进入人体喉部以下呼吸道的颗粒物。 3.4 总挥发性有机化合物 空气污染物苯、二甲苯(dimethylbenzene)、苯乙烯等多种挥发性有机化合物的总量。 4 卫生指标 4.1 集中空调通风系统(system)冷却水和冷凝水中不得检出嗜肺军团菌。 4.2 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新风量应符合表1的要求。 表1 新风量卫生要求 场所 新风量 饭店、宾馆 3~5星级 ≥30 1~2星级 ≥20 非星级 ≥20 饭馆 ≥20 影剧院、音乐厅、录像厅 ≥20 游艺厅、舞厅 ≥30 酒吧、茶座、咖啡厅 ≥10 体育馆 ≥20 商场、书店 ≥20 旅客列车车厢、轮船客舱 ≥20 飞机客舱 ≥25 4.3 集中空调通风系统送风应符合表2的要求。 表2 送风卫生要求 项 目 要 求 PM10 ≤0.08 mg/m3 细菌(fungus)总数 ≤500 cfu/m3 真菌总数 ≤500 cfu/m3 b-溶血性链球菌等致病微生物 不得检出 4.4 集中空调通风系统风管内表面应符合表3的要求。 表3 风管内表面卫生要求 项 目 要 求 积尘量 ≤20 g/m2 致病微生物(Micro-Organism) 不得检出 细菌总数 ≤100 cfu/cm2 真菌总数 ≤100 cfu/cm2 4.5 空气净化消毒装置 4.5.1集中空调通风系统(system)使用的空气净化消毒装置,原则上本身不得释放有毒有害物质,其卫生安全性应符合表4的要求。 表4 空气净化消毒装置的卫生安全性要求 项目 允许增加量 臭氧 ≤0.10 mg/m3 紫外线(Ultraviolet rays) ≤5 mw/cm2 TVOC ≤0.06 mg/m3 PM10 ≤0.02 mg/m3 4.5.2 集中空调通风系统使用的空气净化消毒装置性能应符合表5的要求。泰州空气检测新装修或新进家具的房子尽量通风。检测时,对采用自然通风的民用建筑,门窗关闭1小时后进行检测,“氡气”则应在对外门窗关闭1小时后进行检测;对采用中央空调的,应在空调正常运转的条件下进行检测。 表5 空气净化消毒装置性能的卫生要求
项目 条 件 要 求 装置阻力 正常送排风量 ≤50 Pa 颗粒物净化效率 一次通过 ≥50% 微生物(Micro-Organism)净化效率 一次通过 ≥50% 连续运行效果 24小时运行前后净化效率比较 效率下降<10% 消毒效果 一次通过 除菌率≥90%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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